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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務院統(tǒng)一部署,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牽頭建立了全國信用信息平臺,公安部消防局提出了12類納入此平臺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并將定期向該平臺提交消防安全不良行為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將影響單位及個人辦理相關審批、融資、貸款的信用事宜。
什么樣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將要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
以下12類受到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且已過法定救濟時限20日后的違法行為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
1、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jīng)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進行處罰)
2、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經(jīng)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進行處罰)
3、公眾聚集場所未經(jīng)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jīng)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yè)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進行處罰)
4、建設單位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yè)降低消防技術標準設計、施工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進行處罰)
5、建筑設計單位不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消防設計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進行處罰)
6、建筑施工企業(yè)不按照消防設計文件和消防技術標準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zhì)量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九條第三項進行處罰)
7、工程監(jiān)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yè)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zhì)量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九條第四項進行處罰)
8、消防產(chǎn)品質(zhì)量認證、消防設施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文件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九條進行處罰)
9、單位或者個人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六項進行處罰)
10、當事人不執(zhí)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停產(chǎn)停業(yè)、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經(jīng)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義務且無正當理由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條第四款采取強制措施)
11、單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逾期不改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七項進行處罰)
12、一年內(nèi)單位或者個人受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3次(含本數(shù))以上行政處罰的。
如何將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
根據(jù)《河北省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實施辦法》,對符合消防安全不良行為認定范圍的違法行為,縣級消防機構在案件法定救濟時限結束后10日內(nèi)報市級消防機構。市級消防機構防火部門應連同本級辦理的案件統(tǒng)一分類、匯總、審定,每月15日前對已達到法定救濟時限結束后20日的違法行為集中上報省公安消防總隊。每季度末,省公安消防總隊向公安部消防局填報《申請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的單位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統(tǒng)計表》或《申請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的個人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統(tǒng)計表》。由公安部消防局將符合納入標準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
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如何撤銷?
對于問題整改完畢的消防安全不良行為,由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逐級申請,報公安部消防局進行撤銷。